五行中某一行过于强盛,五行占全不一般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金为七,木为八,水为六,火为九,土为五。古代劳动人民通过长期的接触和观察,认识到五行中的每一行都有不同的性能。“木曰曲直”,意思是木具有生长、升发的特性;“火曰炎上”,是火具有发热、向上的特性;“土爰稼墙”,是指土具有种植庄稼,生化万物的特性;“金曰从革”,是金具有肃杀、变革的特性;“水曰润下”,是水具有滋润、向下的特性。古人基于这种认识,把宇宙间各种事物分别归属于五行,因此在概念上,已经不是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一大类在特性上可相比拟的各种事物、现象所共有的抽象性能。中国哲学史上的五行思想类别:“直到现在,我们基本上已把五行的各种意义分析过了,为了清楚起见,我们再把这几种意义综合列举如下:(1)指五种行为原则,疑为荀子所持。(2)指五种物性,如尚书洪范及周子太极图说所持。(3)指人类生活上的五种必须的物质条件,如左传里蔡墨所持。(4)为分类学上的五种分类原则,如吕氏春秋所持。(5)指借著阴阳二气之流动而存在的五种“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黄帝内经素问所持。(6)指木材(植物)、火炎、泥土、金属及流水。它们的象征意义分别为生机兴发,活动或变化,孕育或培植,禁制与伏藏。此为萧吉所持。以上有关五行的六种意义,除(1)及(3)之外,若把其余(2)(4)(5)及(6)这四项结合起来,才是阴阳五行思想中五行的完整意义。*方位:东西南北中。*五行相溺:金蒸水,水溺木,木溺火,火燥土,土掩金。*天干与五行、方位的关系:甲为栋梁之木,东方。乙为花果之木,东方。丙为太阳之火,南方。丁为灯烛之火,南方。戊为城墙之土,中方。己为田园之土,中方。庚为斧钺之金,西方。辛为首饰之金,西方。壬为江河之水,北方。癸为雨露之水,北方。八卦所对应的五行:金-乾、兑乾为天,兑为泽木-震、巽震为雷,巽为风土-坤、艮坤为地,艮为山水-坎坎为水火-离离为火*地支相冲(激):子(鼠)与午(马)相冲,丑(牛)与未(羊)相冲,寅(虎)与申(猴)相冲,卯(兔)与酉(鸡)相冲,辰(龙)与戌(犬)相冲,巳(蛇)与亥(猪)相冲。*地支相害(穿):子(鼠)与未(羊)相害,丑(牛)与午(马)相害,寅(虎)与巳(蛇)相害,卯(兔)与辰(龙)相害,申(猴)与亥(猪)相害,酉(鸡)与戌(犬)相害。*地支相刑(妨):子(鼠)与卯(兔)相刑,丑(牛)与戌(犬)相刑,寅(虎)与巳(蛇)相刑,辰(龙)与辰(龙)相刑,巳(蛇)与申(猴)相刑,午(马)与午(马)相刑,未(羊)与丑(牛)相刑,申(猴)与寅(虎)相刑,酉(鸡)与酉(鸡)相刑,戌(犬)与未(羊)相刑,亥(猪)与亥(猪)相刑。*地支相合(和谐):地支三合:子(鼠).辰(龙).申(猴)合水局;巳(蛇).酉(鸡).丑(牛)合金局;寅(虎).午(马).戌(犬)合火局;亥(猪).卯(兔).未(羊)合木局;地支:子(鼠)与丑(牛)相合化土,寅(虎)与亥(猪)相合化水,卯(兔)与戌(犬)相合化火,辰(龙)与酉(鸡)相合化金,巳(蛇)与申(猴)相合化水,午(马)与未(羊)相合化日月。*地支与五行、方位的关系:子(鼠)属阳水,北方;亥(猪)属阴水,北方。寅(虎)属阳木,东方;卯(兔)属阴木,东方。巳(蛇)属阴火,南方;午(马)属阳火,南方。申(猴)属阳金,西方;酉(鸡)属阴金,西方。辰(龙).戌(犬)属阳土,中方;丑(牛).未(羊)属阴土,中方。五行-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①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②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③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对人体来说,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系统。五行-详解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本克火,故“克我”者为水。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是趁虚而入,侮是欺侮.相乘就是过度克制,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五行-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说明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①说明五脏的生理活动特点,如肝喜条达,有疏泄的功能,木有生发的特性,故以肝属“木”;心阳有温煦的作用,火有阳热的特性,故以心属“火”;脾为生化之源,土有生化万物的特性,故以脾属“土”;肺气主肃降,金有清肃、收敛的特性,故以肺属“金”;肾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水有润下的特性,故以肾属“水”,②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如肾(水)之精以养肝,肝(木)藏血以济心,心(火)之热以温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肃下行以助肾水。这就是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肺(金)气清肃下降,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木)的条达,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郁;脾(土)的运化,可以制止肾水的泛滥;肾(水)的滋润,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阳热,可以制约肺金清肃的太过,这就是五脏相互制约的关系。③说明人体与外界环境四时五气以及饮食五味等的关系。总之,五行学说应用于生理,就在于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的统一性。说明脏腑间的病理影响如肝病可以传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影响肝,是土侮木;肝脾同病,互相影响,即木郁土虚或土壅木郁;肝病还可以影响心,为母病及子;影响肺,为木侮金;影响肾,为子病及母。肝病是这样,其他脏器的病变也是如此,都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的关系,说明它们在病理上的相互影响。五行与其
不是,没有五行过盛的说法
一.五行学说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 五行学说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2.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①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③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 对人体来说,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系统。 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本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一定是金“然”的五行属性究竟是金还是火,拜托详解! ,,,,,乱悼四匪6536.
然字五行属金,不是土也不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