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什么定义为
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次提出。
生态旅游指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1、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些保护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参与者能够获得与众不同的经历,这种经历具有原始性、独特性的特点。
2、生态旅游强调旅游规模的小型化,限定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有利于游人的观光质量,又不会对旅游造成大的破坏。
3、生态旅游可以让旅游者亲自参与其中,在实际体验中领会生态旅游的奥秘,从而更加热爱自然,这也有利于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
4、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对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由于生态旅游自身的这些特征能满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的需要,从而使生态旅游兴起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