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特点 井田制的内容及目的
井田制这是我国社会上比较少有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是在商朝时期出现。在进入到西周时期,已经变得非常的成熟,在进入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井田制就开始逐渐的瓦解。
井田制是什么样?
将农耕地直接划分成不同面积的方田。周围会有界限,中间会有水沟,形成一个井字形。一个人耕种的面积大概是在100亩左右,100亩变成了一个方块,甲骨文中的田是根据这一个形状而来。总共会分成9个方块,周围的8个,是由8个不同的农户,收入全部都是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一块田全部都是900亩,可能会有800亩或者是1000亩。
是不是可以买卖或者是转让
是不可以买卖或者是转让,本身是周王所有分给老百姓。老百姓不仅不可以买卖或者转让,还需要交对应的税费。在进入到春秋时节时,这种制度开始从历史的舞台上退出。在长时间实行的过程中,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会出现非常明显的发展以及变化。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国家所拥有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土地的所有者,其余的这一些人只能够种植却不能够享受,并不能够拥有。
古代土地的其他制度
摊丁入亩这是在明代的时候创建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延的银子放入到田赋征收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制度。在清朝康熙年间,乾隆年间普遍的运行。主要的内容是废除人头税,将实行已经将近2000年的人丁税废除,然后放入到土地税中。与此同时,主要是以征收谷物、布匹作为核心,这是以均田制度作为基础的一种制度。